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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仔文学】温柔男人

*迪奇×地藏(冯振国) 

余顺天就是个绝世大渣B(我好气

年差以及时间线操作,在地藏被赶出正兴的两三年后,19岁×31岁

文笔拙劣,私设如山,废话一堆,粤语渣渣,都能看懂,放心食用,谢谢!

正文

酒吧一边的黑巷里有一个垃圾堆,他就是在那里被地藏捡到的。

他十九岁,国中的课本太难念,没念完就辍学了,女朋友得罪了大佬,他逞英雄地为女友出头,结果被那群人强架着灌了十来瓶烈酒,酒水划过喉头就像在吞刀子。就这样眼睛被烧坏了,看什么都是模糊一片,世界变成大片大片模糊的色块,和瞎子没什么两样,女友和别人跑了,而他也不能做什么,只能像野狗一样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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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摸索着来到酒吧后街的垃圾堆旁,这儿是个宝地,因为这间酒吧消费的东西种类很多,同样,可以填饱肚子的剩菜剩饭也会很多。

牛肉,西点,蔬菜混着酱料和酒还有动物的粪便散发着股股恶臭,他已经习惯了,他不知道他这样可以活多久,虽然也不知道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但他还不想死。

他翻找着垃圾堆里可以入口的东西,却被忽而扑过来的一条狗掀翻在地上,他在地上滚了几圈,移动的模糊的色块和带有体味,还有那兽物脖子上叮当直响的铜牌告诉他,这大概是条纯白的上等家犬。

居然会和他一起翻垃圾吃。

他朝身旁摸了摸,抓到一根笨重的钝器,猛然向那条大型犬抡去,上等狗就是不一样,并没有落荒而逃,在地上骨碌爬起来向他扑来。

尖锐的犬齿,巨大的咬合力几乎要嚼碎他的胳膊,他持着钝器朝着家犬的头部砸去,白色的色块逐渐地变成红色,透过光线,在他看来,那是黑色。

上等漂亮的大型犬呜咽几声便趴伏在地上断了气,他累到在地,两天未进食的他想他应该先睡一觉再去翻东西,毕竟这场恶战消耗了他太多体力。

忽而有个人出现在巷口,皮鞋踩踏地面发出的声音很有力地敲着他的耳膜,好像看不清以后,耳朵倒是灵敏了不少。

“哇,你打死咗我的狗。”来人站在他的身边。

他从地上挣扎起来,“它同我搶食。”

那人走到家犬的死尸旁,踢了踢尸体,“丢,我用幾千萬養你, 你去給我食垃圾?”扭头又对他说,“它死咗,你要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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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帮他找人医好了眼睛,将之前家犬的铜牌给了他,他买了一条圆珠链串起了狗牌,捻起狗牌,细细摩挲着,狗牌面上刻着字。

“迪…奇……”

-

他有了名字,叫迪奇。


迪奇很能打,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之前和很多种狗打过架,而且比起狗咬,人的打击在他身上根本不痛不痒。


地藏也说,“你係铁做的嗎?”


迪奇大多时候都是用笑来回答地藏,“笑屁啊,痴线噶你地。”


迪奇大多时候都是和地藏待在一起,因为年纪太小常会被地藏其他的小弟挑衅,说他是个被养着,好操闆屁闆股的,多数情况下迪奇都会打断对方的腿然后被地藏踹一顿。


不过老大踹得一点都不疼,迪奇只觉得地藏生的一副好相,从头到脚哪里都好,皮鞋踏在自己身上的力道都是绵软的,好鞋配好脚,好裤配好腿,腿直腰细,穿西装衬衫除了好看两个字他想不出别的形容词,怪只怪在学校里没有好好念书,想夸老大,却一个好词也不会用。


每次地藏踹他的时候,他都想捉住地藏的脚踝,顺着黑色长袜朝着挺直的深色西裤往里摸,去探探更深的地方,他甚至不想让老大的脚沾地,地上太脏,会坏了大佬好看的腿脚和腰身。他觉得老大应当坐着,坐在披着雪白皮草的柔软沙发里,什么都不用做,扛枪拿刀的事情留着他来做就好了,老大应该被伺候着,被群人拥着,护着,爱着。


然而好看的东西总会激起人的破坏欲,他一面想着怎么爱护地藏,一面又将自己埋在被窝里,面前放着他偷拍的他老大的照片,手掌紧握着自己两腿之间那根即将勃闆发的硬闆物。


口中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地藏…地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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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有时候就是比较冲动。


迪奇杀了人,匕首捅进了对方颈侧的大动脉,鲜血依着刀锋一股一股地往外喷,血染红了迪奇的脸。


迪奇拔出匕首,用手帕擦干净自己的脸和手,回头看地藏,发觉地藏的皮鞋上被溅到了一些血迹,他单膝下跪,想用手帕给地藏擦鞋,可是手帕浸透了鲜血,更会脏了地藏的鞋。


于是他俯下身,张开了嘴巴,舔干净了鞋上的血迹。


这次交谈很不愉快,与合作方的沟通上并未达成一致,有个不自量力地小弟甚至挑衅地藏,对方的大佬也丝毫不将地藏放在眼里。


周围的人对迪奇的做法都很惊讶,包括地藏自己。


“你还真是养了条好狗啊。”对面的大佬讪笑着。


迪奇站起身,地藏从西装的内侧摸出手帕擦拭他的脸,似是得意地回应道:“係啊。”


他们上车之后,迪奇坐在地藏身边,地藏摸了摸迪奇的头,说:“长大啦,你今日做的很棒。”


迪奇笑了,手里攥着地藏的手帕。


手帕上有他的血,地藏的东西上有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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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奇得到了夸奖,就像小孩子吃到了糖。


他不知道何时对地藏抱有非同一般的感情的,只觉得,那个人值得他做一切事。


迪奇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三十一岁的男人真的可以挑起他的性闆欲,而且是连续不断的,每日每夜的。


甚至在他们自己场子里喝酒庆祝时,地藏哪怕是抽个烟,迪奇也能望他半天,眼皮都不眨一下。


地藏手下也有很多马仔时常会好奇,为什么迪奇从不搞闆女人。夜店里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学生妹,成熟女,哪怕是已成家的贤妻良母都能帮你搞到。


马仔们也怀疑过,这个迪奇可能压根就不喜欢女人。


场子里有一回将所有的漂亮女仔都换成了弟弟,迪奇仍是看也不看一眼,只紧跟在地藏的身后。


迪奇不说,也不做什么,只是静静地跟在地藏身边,他能感受到,地藏是冷戾的,他心中仍有块地方自己还未触及到。


或者说那个地方不是他迪奇能过问的地方,他还不够格。


不知不觉捏碎了手里的酒杯,随着酒杯破碎飞溅出的玻璃碴子吓坏了一旁的陪酒女,迪奇冲出了包厢,摔坏了包厢的门——这股怪力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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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奇做完事照例去向地藏汇报,他来到地藏家中的书房门口,他又看见地藏在摸自己的断指,在已痊愈的伤口来回摩挲,重新长出的皮肤像一层蛛网死死拽住周遭的皮肉,地藏曲曲手仿佛能看见骨骼顶起断指前端的肉,随后他又抻直指头将自己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三年了,看了三年了,还是没看够。


迪奇当然知道地藏的往事是怎样,但也只是表层而已,只知地藏被正兴赶出来了,因为贩毒,就这样。


他不知地藏是冤枉的,他也不知地藏是正兴头马余顺天为掩盖自己是个不愿反抗亲叔叔的懦夫的牺牲品,他更不知地藏如今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想听那个人跟他说句对不起而已。


迪奇还不够了解地藏,说是对地藏的过往一概不知要更为合适。他与地藏相差十二岁,他无法与地藏感受一模一样的世界,他们错过了一个十二年,迪奇想要知道自己还未出生前十二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老大比他多活的十二年里是什么样的,在他被捡到之前的七年里又是什么样的,他统统都想知道,他也统统都要知道。


迪奇冲进了地藏的书房,地藏显然是被吓了一跳,扭头发现是迪奇,便抓起手边的烟缸朝他砸去,“喂,想嚇死我咩扑街仔!”


迪奇举起烟缸,将手放在地藏面前的书桌上,作势要砸下去,地藏起身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烟缸将迪奇推到一边,“你做咩啊?自殘给我看啊?”


“我想同你一樣啊地藏哥。”迪奇跌坐在地上仰头看着地藏,他笑着说,地藏看得出他笑容里的期许,地藏好像知道他在期许些什么,像三年前的他期待着余顺天能喝下自己倒给他相别半年的重逢酒一样。


可随之而来的是断指,是不人不鬼的贩闆毒制闆毒生活。


地藏蹲下与迪奇对视,迪奇望着他,十九岁的少年像模像样地穿起皮衣,梳起发型,胸口留有刺青,地藏没有仔细看过,如今才知道迪奇的胸口上刻着自己。


心脏的位置上,地藏。


迪奇仿佛注意到了地藏的目光,像孩子一样,得意地炫耀道:“我係你的狗嘛地藏哥。”


在自己身上留下喜欢的东西,在喜欢的东西上留下自己的味道——这确实和动物很像。


地藏刚洗完澡,穿的是浴袍,身上的水汽未干,刚吸完烟,迪奇感觉他老大整个人都被烟草味覆盖住,朦朦胧胧的,不真实的感觉让人不安,他想要地藏在自己身边,于是迪奇抓住了地藏的肩膀,拥住了他。


“我中意你啊地藏哥。”


迪奇感受到地藏在他的怀里怔住了,如他所料,地藏推开了他,他没料到的是,地藏跨坐在他的身上。


“唔系青頭仔啦?”(不是处男了吧?)


迪奇捉住了地藏的腰,和他梦中一样,隔着虚无缥缈的浴衣,柔韧好摸,感觉两手就可以握满,侧身压过他,说道,“請大佬自己鑒定一下。”


地藏不得不承认这个十九岁的小男生力气真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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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奇暗暗发誓,他与地藏整整错过了十九年,但从他们相遇那一刻开始,他便不会再错过地藏的任何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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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不出他们万分之一的好


(撞豆腐.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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